|
2011-11-03, 10:04 下午
|
寻常百姓家
 等级: 士兵
注册: 2011年11月3日
积分: 2
精华: 0
发贴: 1
|
|
关于宁波市江东区拆迁用地违规操作的揭举
|
|
|
|
关于宁波市江东区拆迁用地违规操作的揭举 宁波市江东区福明乡村民住宅安置用房项目,经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甬计投(2000)638号文件》批准,由宁波市建东置业有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福明乡村民住宅安置所用。该项目东至16m规划路,南至民安路,西至福明路,北至通途路。 江东区人民政府和宁波市建东置业有限公司以建设该项目资金不足为由,将福明家园二期后面靠近通途路部份土地建设成商品房城市QQ进行出售,江东区人民政府和宁波市建东置业有限公司以30%和70%进行分成。 以下福明家园实际与规划的比较数据及相关的违规用地数据: 1、 有关江东区福明街道戚隘桥地块,经甬计投(2000)638号文件,福明地块住宅项目的批复:总建筑面积460000m2,总用地面积390000m2,建筑密度小于30%,容积率小于1.4%,绿地率大于35% 。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390000m2。 3、 用地批准书、建设项目是福明乡村民住宅安置房,批准用地面积37.1123顷,即370752 m2。 4、 实际向戚隘桥村征用面积只有364418 m2。 5、 据规划局书面提供a:一期用地面积122000 m2,建筑面积172000 m2;b:二期用地面积95000 m2,建筑面积168000 m2(已建62000 m2,未建106000 m2,其中商品房67000 m2,已建49000 m2,未建18000 m2),怎么住宅安置项目可以用于建商品房?这是严重违犯工程规划,私自更变福明家园二期后面的用地改为城市QQ。c:三期用地面积119000 m2,建筑面积186000 m2,其中商业用房6660 m2。 综上所述福明家园一、二、三期共用地面积390000 m2,现实际批准规划用地已全部用光,可是按照规划局提供规划用地只用336000 m2,其中应有未用地面积54000 m2用于什么项目至今去向不明,实际情况比较复杂,望领导能予以进行实际现场调查。 尤其三期平面图显示:用地面积119100 m2,建筑面积为238370 m2,规划局提供准建筑面积是186000 m2,其中实际图纸超建52370 m2,三期图纸显示建筑密度是25%,容积率1.59,绿地率30%,与(2000)638号宁波市计划委员会批复文件的建筑密度应小于30%,容积率应小于1.4,绿地率大于35%,没经计划许可私自篡减规划,明显大量增加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大量缩小,严重侵害了广大农户的合法权益。 而且上述规范用地均未经中央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审批,系违法用地。
|
|
|
IP 地址: 已登录
来自: 已登录
|
|
|
|
|
|
|
|